2025年6月,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泉州市澳迪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对讲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按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二)》序号10第1类的规定,决定对泉州市澳迪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无线电对讲机贰台和违法销售所得人民币壹仟捌佰伍拾玖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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